这种情况可提取不?

2009-05-15 16:02   来源: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   分享到:

问题:我工作单位在福州, 2008年在八县买房, 现在可提取在福州的公积金吗?

回复:可以提取公积金。 购房还贷款提取:(1)借(贷)款合同(原件);(2)还款存折或银行加盖业务章的还款对帐单(须打印出上一个月的扣款记录);(3)身份证;(4)贷款申请人是配偶名字的:须提供结婚证或两人同在一户的户口簿;(5)提前还贷应提供:银行盖章的提前还贷证明。(已结清贷款提取须在结清后一年之内来中心办理)。注:贷款合同上未盖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登记专用章的应提供商品房买卖合同或产权证或预购商品房贷款抵押登记证明书(加盖银行业务章的复印件一份)(6)单位盖章的提取凭证 一次性付款提供:经交易登记中心登记备案的购房合同、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证明和房屋预告登记证明▲(已办产权证的提供产权证)▲;有效身份证▲;购房是配偶方的须提供结婚证▲。(提取时效为交易登记中心备案之日(或产权证签发的买受时间)起一年内。)单位盖章的提取凭证

有用(0) 没用(0)



无觅相关文章插件,快速提升流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