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购房的支取记录单问题

2012-06-28 13:27   来源:北京市住房公积金   分享到:

问题:您好,我打算提取住房公积金,咨询一下支取记录单的问题。情况简单介绍:我夫妻二人现已购房——新房,公积金贷款,购房合同上是我二人的名字,各占50%。现在希望把我的公积金提取出来,据公司经办人说,需要提供我妻子的公积金支取记录单。我妻子的公积金,在大概2009年的时候,曾经以租房的形式提取过一次,约几千元,但现在手中没有支取记录单,不清楚是遗失了还是当时没给她。我想请问的是:1、购房合同上我是第一购房人,在提取住房公积金时,是否必须提供配偶的公积金支取记录单?2、如果必须提供支取记录单,对于曾经提取过,但手中没有记录单的,该怎么办理手续?
回复:1、如果您是主购房人,可以提供相关购房材料,通过单位经办人办理提取手续。2、对于您的问题,建议您直接通过单位经办人与公积金缴存管理部咨询、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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