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您好, 2012年1月,我在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了公积金开户证明,提交到北京原单位(华三通信技术有限公司)住房公积金接口人,要求将公积金转移到上海。 原单位公积金接口人到贵中心办理转移手续时,贵中心认为上海出具的开户证明不符合要求,不予办理。 但是,上海公积金管理中心却认为公积金开户证明的格式和信息要素,已与贵中心达成一致,无法开具其它格式的公积金开户证明。 问题的焦点是,贵中心要求提供收款账号,上海公积金中心提供的账号格式为:xxxxxx-xxxxxxxxxxxx 贵中心认为此银行账号不符合要求,其实该账号就是银行账号,中国建设银行可以为此账号提供汇款业务。 由于北京和上海两处公积金管理中心的不一致,导致我现在的住房公积金迟迟得不到转移,请贵中心给与明确解释,我下一步该如何操作。备注: 上海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户证明格式为: 证明现证明 xxx 身份证号码为:xxxx 已在上海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个人住房公积金账号为:xxxxxxxxxxxx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建立在(全称):xxx有限公司单位住房公积金账号:xxxxxx-xxxxxxxxxxxx单位住房公积金受理银行(全称):建设银行上海市分行xxx支行
//www.gjj123.com 回复:对于调入单位接收证明和在调入地建立住房公积金证明,我中心并没有规定具体格式,但上述两项分别由您目前的工作单位和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出具,且应分别起到证明您在此单位工作和您在当地建立住房公积金并提供相关账户信息的作用。 如有特殊情况,建议联系您单位所属管理部,以便妥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