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员工不愿交纳公积金

2012-07-18 16:51   来源:北京市住房公积金   分享到:

问题:公司员工自愿不缴纳公积金,经过多次谈话仍不愿交纳,员工自愿写个人声明,不缴纳公积金,为公司免责,这是否可行。若员工反悔,投诉公司,此声明是否有法律效益,能为公司免责?
回复:不具备法律效力,公积金中心将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中第六章“罚则”中的相关规定处理,以此来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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