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付款开具“***房地产业预收款专用收据”和契

2012-08-03 11:06   来源:北京市住房公积金   分享到:

问题:去年在户口所在地青岛买的限价房,开放商给开的首付房款统一为“青岛市房地产业预收款专用收据”(机打),并且咨询了在山东地区这种收据也都可以用作提取公积金用(而非规定的发票一种),请问北京能否也可以作为提取公积金的证据用而不是非要发票,因为契税发票也有了,购房合同贷款合同也都有了,是否可以提取,谢谢
回复:应当提供发票,收据不能提取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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