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取公积金

2010-05-14 16:26   来源:北京公积金管理中心   分享到:

问题: 我老公用自己的公积金贷款买了一套二手商品房,贷款现已还清。现在家中出现一些紧急情况,急需用钱。我作为妻子,想把自己的公积金一次性全部取出,需要向单位提供什么证明材料。(我在学校工作)

管理中心回复:夫妻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当是主购房人先提取,配偶方才可以提取(如果购房合同中只写了夫妻一方的名字,则该人为主购房人;如果同时签有夫妻名字,则谁的名字在前,谁为主购房人)。主购房人提取时,采用一次性付款购房的,主购房人提供购房合同、购房的全款发票、本人身份证(以上资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提取储蓄帐号;采用贷款方式或分期付款方式的,提供购房合同(复印件一份)、借款合同、首付款发票、本人身份证(三种资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提取储蓄帐号;对于购买二手房的,提供过完户的产权证、契税的完税凭证、办理贷款的还须提供借款合同、本人身份证(以上资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提取储蓄帐号,到单位公积金经办人处填写相应的单据,然后由单位的经办人到管理部办理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以办理提取。配偶提取时,除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主购房人的提取记录单、结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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