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修、翻建自住房屋

2010-05-20 15:04   来源:北京公积金管理中心   分享到:

问题: 你好,我在太原(农村)有一栋房(1985年建),想提取公积金翻建自住房,手上有宅基地使用证、购买材料的发票。请问还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管理中心回复:涉及翻建、大修的房屋必须保证宅基地或产权是落在提取职工本人或其配偶名下的,职工及其配偶才能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对于因翻建、大修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需要出具所属房管或物业部门的大修证明和产权证明、购买材料的明细发票或分摊到个人的费用发票申请提取。具体操作要求是:职工大修、翻修自住住房,应提供职工所在乡、镇一级或乡、镇以上的房屋管理部门开具的大修、翻建证明、产权证明,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可提取额度由购买材料的明细发票或分摊到个人的费用发票确定,不包含购买装修材料的发票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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