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私企(且盈利)是否必须给员工上缴住房公积金?

2010-05-25 19:13   来源:北京公积金管理中心   分享到:

问题: 我公司是注册于海淀区的一家私有制有限责任公司,问:国家是否规定此类企业在盈利的情况下必须给员工办理住房公积金?

管理中心回复:是否建立住房公积金要看两方面的条件。一是单位是否属于必须建立的单位范围;二是职工是否属于在职职工。按照《北京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下列单位及其在职职工应缴存住房公积金:  (一)国家机关;  (二)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其他城镇企业;  (三)事业单位;  (四)民办非企业单位;  (五)社会团体。  其他单位及其在职职工可以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缴存住房公积金。在职职工指公务员及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劳动合同或虽未签订合同但经过劳动仲裁部门认定存在事实劳动关系满六个月以上的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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