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企是否可以不为外地户口员工缴纳公积金?

2010-06-04 09:17   来源:北京公积金管理中心   分享到:

问题: 我是外地户口,08年进入一家个人注册的私企工作,到现在两年,但并没有缴存过住房公积金,据说北京的政策就是外地户口的人没有公积金,是这样吗?我能够享受公积金?我们公司是一个独立法人的私企,是否属于必须缴纳公积金范围?!谢谢!

管理中心回复:是否建立住房公积金要看两方面的条件。一是单位是否属于必须建立的单位范围;二是职工是否属于在职职工。按照《北京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下列单位及其在职职工应缴存住房公积金:  (一)国家机关;  (二)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其他城镇企业;  (三)事业单位;  (四)民办非企业单位;  (五)社会团体。  其他单位及其在职职工可以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缴存住房公积金。在职职工指公务员及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劳动合同或虽未签订合同但经过劳动仲裁部门认定存在事实劳动关系满六个月以上的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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