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跨年)汇交清册

2010-06-07 14:56   来源:北京公积金管理中心   分享到:

问题: 系统里下年的缴费基数填写的是今年的工资基数还是说是上一年度的?10号之前交表是不是只要单位根据在中心管理部烤的核对一下就行啊?还用做什么吗?

管理中心回复:关于缴存基数,按照职工个人上一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工资总额除以12确定的月平均工资作为本住房公积金年度的缴存基数。具体的跨年手续建议您直接联系所属管理部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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