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提取公积金因配偶提取记录单限额被拒

2010-06-09 14:03   来源:北京公积金管理中心   分享到:

问题: 您好:婚后买房房本是丈夫的名字,贷款合同二人共同贷款(公积金贷款)。当时只有爱人有公积金,并办理了提取。后本人上班后有了公积金,提取时却被要求将爱人的提取限额改为一半才能办理。请问这是怎么回事?我怎么才能将公积金取出来?谢谢!

管理中心回复:若夫妇双方共同提取,则提取限额之和不得超过购房总价款。应先降低主购房人的提取限额后,配偶方再提取。 

有用(0) 没用(0)



无觅相关文章插件,快速提升流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