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的提取需要什么材料

2010-05-20 18:19   来源:北京公积金管理中心   分享到:

问题: 我购买了一套二手房,并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现在我想将以前缴存的公积金取出来,请问要什么材料。据我所知,我房产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契税的原件及复印件、提取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提取人储蓄账号。除以上4件材料以外,我还要什么材料?提取时间是在放贷前还是放贷后提取?如我想每月提取还需要什么材料?

管理中心回复:对于购买二手房的,提供过完户的产权证、契税的完税凭证、办理贷款的还须提供借款合同、本人身份证(以上资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提取储蓄帐号,到北京工作单位公积金经办人处填写相应的单据,然后由单位的经办人到管理部办理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以办理提取。对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职工及其配偶均可以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约定提取业务。但是仅限于持有住房公积金联名卡的职工。具体细则请参阅本网站首页 - 政策法规 - 中心文件 - 住房公积金归集政策《关于办理住房公积金约定提取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12月2号),//www.bjgjj.gov.cn/zcfg/zxwj/zfgjjgjzc/200901/t20090108_2569.html。如果职工符合其中规定条件,则可以通过单位办理约定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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