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中心回复:1、职工离职后,单位经办人会把您的住房公积金封存在原单位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中,不会因为职工的离职而失效。待新单位为您建立缴存住房公积金后,可以通过单位将原来单位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转移合并到新账户中。 2、提取住房公积金必须符合《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规定的提取条件,具体条件如下:(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支出超出家庭工资收入 5% 的; (七)生活困难,正在领取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的; (八)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九)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十)在职期间判处死刑、判处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满时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 (十一)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十二)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因此,如果职工符合上述相关提取条件,是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针对第九条的规定,进城务工人员指的是农业户口的职工。如果是城镇户口的职工,单纯因为离职是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的。 3、如果您没有查询卡或联名卡,是不能通过网站住房公积金查询系统或者拨打96155查询住房公积金的。 那么您可以本人持身份证到我中心下属的任意一家管理部去查询。 4、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是城镇住房公积金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和中心环节。住房公积金是一种强制实行、定向使用的个人住房基金。无论对于单位还是职工,都是一种义务。 从职工个人的角度,建立住房公积金有如下好处:第一,在您工作年限内,住房公积金不仅仅由您本人按您工资的一定比例缴存,您所在单位也要按您工资的一定比例给予资助,这两笔钱作为住房公积金储存在您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计算利息,且连本带息全归您个人所有;第二,每月缴存住房公积金相当于您为自身的住房消费作储蓄,您只要发生购房等政策允许的情况,就可以按照规定的限额及频率提取使用;第三,您或您的家庭遇政策规定范围内的突发事件,可按规定提取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以缓解由此造成的经济压力;第四,当您退休时,您个人账户内尚未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可一次性结算本息后予以销户提取,这样,相当于一笔养老金;第五,您建立住房公积金满足一定条件后,在购建住房时,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该贷款较之普通银行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具有利率低等优势;第六,不超过规定比例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免征个人所得税和利息所得税,即可以获得税收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