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的使用?[住房公积金提取]

2008-12-22 09:42   来源:北京公积金管理中心   分享到:

你好:我想问以下几个问题1、我的户口在河北省,目前我的住房公积金上在了天津,因为我在天津的房子是刚刚买的,但是我们公司的住房公积金是今天6月份刚刚上的,我的住房公积金能在多长时间可以后可以取出使用呢?2、我如果和我现在天津的公司解除合同后,在北京上班我的住房公积金可以转到北京上吗?和前边的没有延续吗?

管理中心回复:1、我中心只负责北京地区的住房公积金归集、贷款等业务的管理和政策执行。如果您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在外地,建议咨询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 2、如果职工在北京已经建立新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并缴存住房公积金后,则我中心应当是可以接收外地转入合并的住房公积金的。符合条件的职工办理时,个人需将单位开户管理部开具的《住房公积金转移开户证明》给外地转出单位办理转移及汇款手续,并提示转出单位在汇款单上注明转入职工的姓名、身份证号码、转入单位登记号。提醒一点的是,由于从外地转移到北京,关键在于外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对从本地转出住房公积金是如何要求的,因此,建议该职工向外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确认是否允许办理转出,需要转入地管理部门配合办理哪些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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