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借款人、月还款额和还款账户[个人住房担保贷款业务]

2008-12-22 17:35   来源:北京公积金管理中心   分享到:

我们2003年办理的向交通银行北京分行天坛支行借款的公积金贷款,借款人是我和老公,是通过我单位所在的海淀分中心办理的担保委托贷款。 现在我们想用我老公的账户来还款,同时增加月还款额,应该去什么单位办理?具体如何办理?需要变更借款人姓名吗? 谢谢。

管理中心回复:1、您所说的这种情况,目前不能办理。 2、目前,对于非自由还款方式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是不能通过变更增加月还款额来缩短贷款期限的。即您的月还款额是不能提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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