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关于住房公积金制度]

2008-12-24 10:14   来源:北京公积金管理中心   分享到:

我是负责办理公司住房公积金的,现在是这样的,我公司有一员工,她在原来的公司办理了住房公积金,中途离职几个月,来到我公司,中间没有交的几个月需要补交吗,是只要交双份,还是只交个人的,注明一下她是农业户口,她在上个公司办理的住房公积金可以取出来吗,或者现在不取的话,可以以后在我公司办理了住房公积金,以后在取吗,住房公积金是可以连带的吗

管理中心回复:1、住房公积金本质是工资,职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单位没有义务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该职工离职期间如果没有和您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您单位也没有义务补缴住房公积金。 2、对于农业户口的职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以后该职工从您单位离职后,也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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