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款[住房公积金提取]

2008-12-25 14:43   来源:北京公积金管理中心   分享到:

我在2008年的一月取了一次公积金,请问在2009年的一月份可以再一次支取吗?谢谢!

管理中心回复:可以。办理二次提取时,提供身份证和您之前提取时使用的支取记录单通过单位经办人到管理部办理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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