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买房的公积金贷款,可以用北京的公积金账户进行还贷吗?[住

2008-12-31 15:56   来源:北京公积金管理中心   分享到:

我07年在南京买的房子,用的是公积金贷款。08年3月份开始还贷。今年6月份开始我在北京工作了,所以南京的公积金账户就被封存了。现在我想用北京的公积金账户对南京的房贷进行还款,可以吗?如果可以,需要哪些文件?办理的程序是什么 ? 谢谢您! 我的其他联系方式有:MSN:xuxu003@hotmail.com;电话:159 0115 8703

管理中心回复:异地购房后,如果您能按照规定提供相关购房材料,是可以根据购房提取的条件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的。提取时,采用一次性付款购房的,提取时提供购房合同、购房的全款发票、本人身份证(以上资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提取储蓄帐号;采用贷款方式或分期付款方式的,提供购房合同(复印件一份)、借款合同、首付款发票、本人身份证(三种资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提取储蓄帐号;对于购买二手房的,提供过完户的产权证、契税的完税凭证、办理贷款的还须提供借款合同、本人身份证(以上资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提取储蓄帐号,到工作单位公积金经办人处填写相应的单据,然后由单位的经办人到管理部办理审核手续,审核通过后方可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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