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我于2008年8月份因调动工作,公积金帐户由门头沟管理部转到现在的西客站管理部,由于现公司财务人员工作疏忽,在办理转移手续时提交的身份证号有错误,但我本人一直不知道。直到两个月前查询本人公积金帐户时才发现帐户一直处于封存状态,8月份至今缴纳的公积金没有显示。经与财务部门联系,已经于两个月前提交了更正身份证号的请示,可不知何原因,帐务至今仍处于封存状态。
姓名:任晓敏
身份证号:142331198011050522
错误信息:身份证号为142330198011050522
原单位登记号:021207
原所属管理部编号:110
请尽快帮助解决,盼复!
电话:13661295436 任晓敏
管理中心回复:1、如果您指的是您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信息登记有误,您可以到单位公积金经办人处填写《个人信息变更申请书》,然后由单位经办人持变更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和《个人信息变更申请书》到缴存公积金的管理部申请办理变更手续,《个人信息变更申书》需要单位盖章。
2、在您办理变更手续后,可以通过单位直接办理转移合并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