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这种情况能提取住房公积金么?[住房公积金提取]

2009-01-21 15:43   来源:北京公积金管理中心   分享到:

1、我在北京工作,户口在外地,配偶也在外地。2001年在外地户口所在地购买了商品房,申请的是商业贷款,并于2006年还清办理了产权证。当时购房的首付和月供均为亲友代付,现在需要偿还亲友代付的房款。请问这种情况下是否可以提取我在北京的公积金? 2、如果可以提取,对我以后在北京买房有什么影响么?

管理中心回复:1、如果您能按照规定提供相关购房材料,是可以根据购房提取的条件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的。提取时,采用一次性付款购房的,提取时提供购房合同、购房的全款发票、本人身份证(以上资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提取储蓄帐号;采用贷款方式或分期付款方式的,提供购房合同(复印件一份)、借款合同、首付款发票、本人身份证(三种资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提取储蓄帐号;对于购买二手房的,提供过完户的产权证、契税的完税凭证、办理贷款的还须提供借款合同、本人身份证(以上资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提取储蓄帐号,到工作单位公积金经办人处填写相应的单据,然后由单位的经办人到管理部办理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以办理提取。 2、提取住房公积金,并不影响您今后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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