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中心回复:对于您描述的这种流程,只出现在买方和卖方直接交易的前提下,也就是说没有中介的参与。此种状态下,可以采用质押首付款和贷款资金并由担保中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方式。此种方式要求二手房买卖双方和经办银行签订《存款单质押合同》。等双方约定特定化条款后,经办银行即可在买卖双方办理房屋过户之前,发放贷款到卖方的个人账户内,但卖方不能马上支取,只有在办理完房屋过户手续后,才可从账户中支取全部房价款。需要提示的是,最后不是由您出具什么证明才将房款划拨给卖主,而是在担保中心受到已过户完毕的房屋产权证之后,向经办银行出具《解除质押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