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我即将离开北京去外地,尚未找到工作,中间可能存在停止缴纳

2009-05-12 17:26   来源:北京公积金管理中心   分享到:

如果我即将离开本单位去外地找工作,也许在一到两个月中可能存在住房公积金无法缴纳的现象,我可以找谁帮续缴上该一到两个月的住房公积金?另外如果我在外地找到工作了,我怎么样把北京缴纳的住房公积金转给外地公司?

管理中心回复:1、住房公积金应当是由和职工确立劳动关系的单位从工资中代扣代缴的,也就是哪家单位与职工建立劳动关系,哪家单位就统一为职工建立并缴存住房公积金,个人自己不能办理。另外,对于自由职业者,也可以通过开办有代缴业务的人才中心建立并缴存住房公积金。 2、如果您在外地已经建立新的住房公积金帐户,您可以将在北京的住房公积金转移到外地的账户内。对于住房公积金转移到外地:职工需要提供调入单位接收证明、在调入地建立住房公积金证明、转入银行账号、开户行名称等资料给在北京的原工作单位住房公积金经办人处申请办理,经单位住房公积金开户管理部审核后为其办理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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