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未能按时缴纳?[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及补缴]

2009-05-13 17:42   来源:北京公积金管理中心   分享到:

4月份工资5月1日前已到账,但5月10日我拿着公积金的折子到交通银行去补登发现,不但4月份的公积金,连3月份的公积金都没到账。另外,补登的记录显示2月份的公积金也是4月中旬才到账。 之前的记录顶多滞后一个月,例如1月底以前基本上能看到12月份的公积金。 请求这样的情况正常吗?我应该如何查询具体原因? 多谢!

管理中心回复:单位应当于每月发薪之日起5日内将单位缴存的和为职工代扣代缴的住房公积金按时、足额汇缴到管理中心。 如果单位没有按照规定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建议向单位缴存管理部反映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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