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

2009-05-15 10:29   来源:北京公积金管理中心   分享到:

我在2002年-2003年在北京公司上班,公司给我缴纳公积金。但我04年后去上海工作了,在上海这边也缴纳公积金。我的户口现在挂在河北廊坊的职业中心,是集体户。现在我在上海要购房,我想问我在北京的公积金能提取吗?如可以提取,需要准备什么材料?如不能提取,那能不能转到上海的公积金帐户?如果能转,需要准备什么材料?急等答复,万分感谢!!!

管理中心回复:1、异地购房后,如果您能按照规定提供相关购房材料,是可以根据购房提取的条件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的。提取时,采用一次性付款购房的,提取时提供购房合同、购房的全款发票、本人身份证(以上资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提取储蓄帐号;采用贷款方式或分期付款方式的,提供购房合同(复印件一份)、借款合同、首付款发票、本人身份证(三种资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提取储蓄帐号;对于购买二手房的,提供过完户的产权证、契税的完税凭证、办理贷款的还须提供借款合同、本人身份证(以上资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提取储蓄帐号,到北京工作单位公积金经办人处填写相应的单据,然后由原单位的经办人到管理部办理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以办理提取。 2、如果您在外地已经建立新的住房公积金帐户,您可以将在北京的住房公积金转移到外地的账户内。对于住房公积金转移到外地:职工需要提供调入单位接收证明、在调入地建立住房公积金证明、转入银行账号、开户行名称等资料给在北京的原工作单位住房公积金经办人处申请办理,经单位住房公积金开户管理部审核后为其办理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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