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本人为北京市户口的在职职工,但因为单位存在客观原因,未能给我上住房公积金!
我看到《北京住房公积金缴存办法 2006年3月20日京住房公积金管委(2006)2号》文件中第八条规定: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可以申请缴存住房公积金。我想知道是否有这样的规定,如果能够申请需要什么手续,怎么办理流程,与什么部门联系!
备注:本人档案现存于人才
谢谢!
管理中心回复:住房公积金应当是由和职工确立劳动关系的单位从工资中代扣代缴的,也就是哪家单位与职工建立劳动关系,哪家单位就统一为职工建立并缴存住房公积金,个人自己不能办理。如果是自由职业者或是个体工商户,可以通过开办有代缴业务的人才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