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2月在异地购买了住房,能办理公积金约定提取业务吗?[住房

2009-05-18 12:56   来源:北京公积金管理中心   分享到:

本人在2008年2月在异地(江苏省徐州市)办理了贷款购买了住房,由于单位重组,2008年9月起在北京中央国家机关分中心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且办理了建行联名卡,请问:1)我能办理公积金约定提取吗?2)本人购买住房的首付款发票原件在办理贷款后开发商已换成了全额发票,符合约定提取的条件吗?谢谢!

管理中心回复:如果您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在国管分中心,具体问题建议您直接咨询国管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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