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给员工缴公积金,部分员工按基本工资,部分员工按很低的固定基数,因此相同工资两人每月扣公积金可能差一倍甚至更多,这样合规定么?
按基本工资为基数的也比实际年收入/12少了很多,而按固定基数的员工则比按实际收入少缴2/3甚至3/4,给员工买房造成很大的困难。
公司的解释是08年7月以后入职按照那个固定基数交公积金,之前的按基本工资为基数[实际也仅为基本工资的80%]。
如果不合规定如何才能维护自己的权益?
管理中心回复:单位的做法当然是不正确的。应当按照职工的实际工资收入情况缴存住房公积金。对于您的情况,建议向单位具体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管理部门投诉以维护您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