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第二套房是否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个人住房担保贷款业务]

2009-05-20 16:14   来源:北京公积金管理中心   分享到:

我在2003年以夫妇双方名义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了一套商品房,现贷款没有还清。目前,我单位出售集资房,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问:象我这种情况,能否再申请用公积金贷款购买单位出售的集资房?谢谢!

管理中心回复:根据规定,对于已婚的职工,无论是以一方的名义签订的购房合同还是以夫妻双方名义签的,在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时候都必须夫妻共同申请。同时,一个人在同一时期只能有一笔公积金贷款.因此,如果之前的贷款尚未还清,则再购房不能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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