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经企业支取第二套住房的公积金[住房公积金提取]

2009-05-22 23:01   来源:北京公积金管理中心   分享到:

您好,我和我妻子通过企业正在支取第一套住房的公积金,但是我的支取配额已经够了(我和我妻子平均分配了房价),我不能继续支取了。 后来我们又以我妻子的名义购买了第二套住房(第一套住房是我名下),想继续支取,我向公司递交有关材料的同时,想请问一下:可否把第二套房子的房价全都分配到我的公积金账户下,并支取呢? 谢谢!

管理中心回复:夫妻累计支取金额不得超过总房价款。但您双方的各自提取限额由你们双方自行决定。通常情况下,夫妻每人各50%,或者您也可以提高您的提取限额,例如您支取房价款的80%,那么相应的您爱人的支取限额就调整为20%。 具体问题您可以直接咨询单位缴存管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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