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操作更合理[个人住房担保贷款业务]

2009-05-23 16:19   来源:北京公积金管理中心   分享到:

我是自由还款方式的借款人,现在每月还款4000元,总计贷款28万元整,现在我不具备提前还清贷款的能力,但我还想尽早的完成还款,我想请问:我是在能力范围之内先一次性还上一部分贷款然后继续按月还款合适,还是先按月还款等到手里的钱能够完成一次性还款时再一次性还清合适?两者差别大吗?

管理中心回复:还款的原则都是先还利息,后还本金。可以告诉您计算利息的方法。利息是按照您实际占压借款资金的时间来计算的。每一期计息都是以您的剩余本金数作为计息的基数,用这个基数乘以月利率(月利率就是贷款年利率÷12(月)),得出来的数额就是您当期应当偿还的利息数。由于您每一期的剩余本金数不一样,每一期支付的利息就不同。举个例子:20万20年,最低还款额为995元,假定月利率为3.825‰。首期还款如果是按最低还款额还款,其中利息部分金额为20万元×月利率(3.825‰))=765元,偿还本金部分为230元;第二期如果还是按照最低还款额还,则利息部分为(20万元-230元)×月利率(3.825‰))=764.12元,偿还本金为230.88元;以后各期以此类推。 建议您自行推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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