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不给上住房公积金,怎么投诉?[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及补缴]

2009-05-25 18:19   来源:北京公积金管理中心   分享到:

我离职前的单位是北京中瑞诚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根据北注协和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07年的联合发文通知规定,会计师事务所必须给职工上公积金。 现我已于近期离职,但最近发现公司从未给职工上公积金,请问我能向单位追索我的住房公积金要求单位给我补开户并补缴么?怎么做?(公司的注册地在宣武区。)

管理中心回复:如果单位应建而未给您建立住房公积金,您可以通过向管理中心进行投诉的方式维权。如果单位没有为全体职工建立住房公积金,可直接向单位营业地所在的管理部门投诉;如果单位已经在管理部办理了开户手续,那么应当向开户管理部门进行投诉。具体管理部门的联系方式,您可以在网站首页右侧“公积金网点一览表”中查找。或者您可以通过网站“我要投诉”一栏留言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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