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积金预缴的问题[个人住房担保贷款业务]

2009-05-25 20:54   来源:北京公积金管理中心   分享到:

我是09年2月在北京开始缴公积金的,之前未开户也未缴纳过公积金,截止到现在刚刚缴4、5个月,但是刚买了房子,签合同时用公积金贷款方式还款,请问一下,公积金有一项是预缴是什么意思,像我这样的情况,可否把截止到贷款时不足12个月的个人和单位的部分预缴上,然后进行公积金贷款,谢谢!

管理中心回复:即使您满足缴存公积金满12个月,也不满足建立公积金慢12个月,因此您是不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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