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碰到了流氓公司——北京泛美航校[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及补缴]

2009-06-01 10:55   来源:北京公积金管理中心   分享到:

北京泛美航校于2008年7月份开始就因公司经济问题欠缴了我的“三险一金”并欠发我的工薪达2.5万之多。我被逼无奈只好离职另谋出路,泛美仅给我打出一张欠薪白条,并拒绝在白条上盖章。泛美航校的“三险一金”是由北京智联易才代管的,智联易才以泛美欠缴员工的“三险一金”和欠缴管理费为由不给我办理“三险一金”的转移手续,甚者我提出自行补交所欠亦遭拒绝。现在我的“三险一金”被钉在北京一样,不能提取不能转移不能自行补交。另外智联易才根本没给我什么公积金卡之类的东西,电话查询我的账户是有的,有多少钱他们也不告诉我。 我有几个问题:①像我这种问题我该如何办理? ②难道像泛美这种流氓公司就没人管了? ③难道我的问题就这样悬而不决,一辈子就这样下去,直到泛美补交为止?但我知道现在泛美资金空缺达2个亿,基本上无力挽回,而且资不抵债,就算把这个公司卖了也偿还不了员工的欠薪和欠缴的“三险一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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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中心回复:1、是否建立住房公积金要看两方面的条件。一是单位是否属于必须建立的单位范围;二是职工是否属于在职职工。按照《北京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下列单位及其在职职工应缴存住房公积金:  (一)国家机关;  (二)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其他城镇企业;  (三)事业单位;  (四)民办非企业单位;  (五)社会团体。  其他单位及其在职职工可以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缴存住房公积金。在职职工指公务员及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劳动合同或虽未签订合同但经过劳动仲裁部门认定存在事实劳动关系满六个月以上的职工。因此,如果单位属于必须建立住房公积金的单位范围且职工属于单位的在职职工,单位就应该为其建立缴存住房公积金。如果单位没有按照规定为其建立缴存住房公积金,对于单位应缴未缴的住房公积金,职工可以要求单位予以补缴。如果单位应建而未给您建立住房公积金,您可以通过向管理中心进行投诉的方式维权。如果单位没有为全体职工建立住房公积金,可直接向单位营业地所在的管理部门投诉;如果单位已经在管理部办理了开户手续,那么应当向开户管理部门进行投诉。具体管理部门的联系方式,您可以在网站首页右侧“公积金网点一览表”中查找。或者您可以通过网站“我要投诉”一栏留言投诉。 2、我中心只负责北京地区的住房公积金归集、贷款等业务的管理和政策执行,对于其他“保险”问题,建议您咨询相关保险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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