逾期还款如何处理?[个人住房担保贷款业务]

2009-06-01 11:33   来源:北京公积金管理中心   分享到:

我是2009年4月22日应还款,最低1244元,逾期了。09年5月最低还款额为1249元,09年5月18日,我帐户中存款余额为4015元,我约定的是2000元/月,正常来讲两个4000元也够了,为什么5月只划了750元,说我又逾期了呢?

管理中心回复:1、贷款按照您约定的还款额扣款,而不是您的账户余额。 2、在自由还款方式下,借款人偿还逾期个人贷款,可通过两种方式进行操作:(1)借款人在合同约定的还款日偿还逾期个人贷款,可先通过呼叫中心电话委托系统查询到下一还款日至少应偿还的贷款金额(该金额应为逾期贷款本息、罚息及最低还款额之和),即借款人若按此金额在下一还款日还款,则贷款不再逾期。(2)借款人在非合同约定的还款日偿还逾期贷款,须借款人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到贷款业务部门柜台办理相关手续。借款人先向贷款业务部门提出申请,设定一个约定还款日。约定还款日的范围是:借款人到贷款业务部门办理还款手续的三个工作日之后至下一个合同约定还款日的三个工作日之前。需要注意的是,借款人每期只能到柜台办理一次非合同约定还款日提前偿还逾期的手续,并且借款人应在还款日七个工作日之前到柜台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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