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中心回复:1、如果单位没有按照规定为其建立缴存住房公积金,对于单位应缴未缴的住房公积金,职工可以要求单位予以补缴。如果单位应建而未给职工建立住房公积金,职工可以通过向管理中心进行投诉的方式维权。如果单位已经在管理部办理了开户手续,那么应当向开户管理部进行投诉。具体管理部门的联系方式,可以在网站首页右侧“公积金网点一览表”中查找。2、对于您所说的在网站中投诉过公司,仅根据这一点我们无法了解您及您公司的具体信息。如果方便建议您到管理部反映具体情况。或者拨打96155通过人工详细说明情况,以便为您核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