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退职工补建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及补缴]

2009-06-03 11:50   来源:北京公积金管理中心   分享到:

1、由于单位原因,造成内退职工的住房公积金中断,应如何补建? 2、以什么为基数补建?有无基数底线?职工不干,是否存在补偿?

管理中心回复:1、根据京房公积金中心法规字[2003]42号文件中的规定,从2003年11月起“下岗、内退或类似情况,且仍从所在单位领取薪资的职工,应视同为单位在职职工,仍须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2、缴存基数:指职工个人上一年度内月平均工资。即以职工个人去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 的月平均工资为基数。 2 .缴存基数计提办法:计算缴存住房公积金工资基数时,按照《关于计提职工住房公积金工资基数有关问题的通知》(京财经二 [2001]1227 号)规定,按工资总额扣除以下项目计算: ( 1 )行政事业单位计提住房公积金工资基数按照上一年职工工资总额扣除以下项目计算:   a 2000 年 4 月后发放的提租补贴;   b 按照住房货币化政策规定需发放给职工的住房补贴;   c 单位发放给职工的通讯工具补助;   d 过节费;   e 伙食补助。 ( 2 )企业单位计提住房公积金工资基数按照上一年职工工资总额扣除以下项目计算:   a 2000 年 4 月后发放的提租补贴;   b 按照住房货币化政策规定需发放给职工的住房补贴;   c 单位发放给职工的通讯工具补助; 3 .按照国家统计局规定,工资总额包括六部分: 1 计时工资; 2 计件工资; 3 奖金; 4 津贴和补贴; 5 加班加点工资; 6 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3、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缴存额都没有下限这样的说法。职工或单位的缴存额都应当用职工个人缴存基数乘以缴存比例得出,而缴存基数按照职工的实际工资收入情况来确定。同时,《北京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 职工工资扣除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后,低于北京市劳动与社会保障局公布的当年最低工资标准的,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可以降低,以达到最低工资标准为限。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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