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善基金会组织是否应该为员工办理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及补

2009-06-05 16:51   来源:北京公积金管理中心   分享到:

您好,我们是刚刚成立的一家慈善基金会,我在公积金管理的各种中没有看到这种法人应该给员工上住房公积金,因为这种基金会法人也不属于社会团体法人,所以我们想知道像我们这种组织是不是应该给员工上住房公积金,谢谢

管理中心回复:是否建立住房公积金要看两方面的条件。一是单位是否属于必须建立的单位范围;二是职工是否属于在职职工。按照《北京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下列单位及其在职职工应缴存住房公积金:  (一)国家机关;  (二)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其他城镇企业;  (三)事业单位;  (四)民办非企业单位;  (五)社会团体。  其他单位及其在职职工可以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缴存住房公积金。在职职工指公务员及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劳动合同或虽未签订合同但经过劳动仲裁部门认定存在事实劳动关系满六个月以上的职工。因此,如果单位属于必须建立住房公积金的单位范围且职工属于单位的在职职工,单位就应该为其建立缴存住房公积金。而对于您单位的性质,建议您咨询相关工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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