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京购房,如何提出公积金[住房公积金提取]

2009-08-05 12:55   来源:北京公积金管理中心   分享到:

我是江苏镇江人,城市户口,07年到北京工作,今年5月结束劳动合同,回到家乡,至今没有再交过公积金。近日,以:父(占40%)、妻(占30%)、本人(占30%)联名购买商品房一处。 问题,我现在能不能提出在北京公积金用于此处房屋的购买?如果可以,应如何申请? 谢谢

管理中心回复:可以提取。对于非夫妻关系共同购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 1)合同上记载多个购房人并且为非配偶关系的,有产权份额证明的,按照其所占的产权份额确定其可提取限额;无产权份额证明的,按照等额均分原则确定其可提取限额。主购房人提取时,采用一次性付款购房的,主购房人提供购房合同、购房的全款发票、本人身份证(以上资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提取储蓄帐号;采用贷款方式或分期付款方式的,提供购房合同(复印件一份)、借款合同、首付款发票、本人身份证(三种资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提取储蓄帐号;对于购买二手房的,提供过完户的产权证、契税的完税凭证、办理贷款的还须提供借款合同、本人身份证(以上资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提取储蓄帐号,到单位公积金经办人处填写相应的单据,然后由单位的经办人到管理部办理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以办理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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