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有时间上的规定、法规[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及补缴]

2009-08-06 10:48   来源:北京公积金管理中心   分享到:

您好!我是4月21日到现单位工作,试用期2个月,可单位在11月才给我上住房公积金。请问在办理、交纳住房公积金的时间方面有什么规定。单位是不是给我交晚了呀。能要求补交吗? 谢谢

管理中心回复:根据规定,对于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新调入的职工应当从调入发工资之月开始建立并缴存住房公积金。对于单位应缴未缴的住房公积金,职工可以要求单位予以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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