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

2009-08-28 13:50   来源:北京公积金管理中心   分享到:

请问,我老公婚前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了一套经济适用房,现在贷款已还清。我想问一下,因为房子是他的名字,是婚前财产,这种情况我的住房公积金可以提取吗?

管理中心回复:可以提取,夫妻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当是主购房人先提取,配偶方才可以提取。主购房人提取时,采用一次性付款购房的,主购房人提供购房合同、购房的全款发票、本人身份证(以上资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提取储蓄帐号;采用贷款方式或分期付款方式的,提供购房合同(复印件一份)、借款合同、首付款发票、本人身份证(三种资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提取储蓄帐号;对于购买二手房的,提供过完户的产权证、契税的完税凭证、办理贷款的还须提供借款合同、本人身份证(以上资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提取储蓄帐号,到单位公积金经办人处填写相应的单据,然后由单位的经办人到管理部办理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以办理提取。配偶提取时,除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主购房人的提取记录单、结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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