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转移[住房公积金转移]

2009-09-01 12:21   来源:北京公积金管理中心   分享到:

您好!原来单位是市管,现在在职的单位也是市管。人事部门说,同属于市管的,可以不去办手续。可最近才发现公积金并没有合并在一起。这种怎么回事啊!若要合并在一起,该怎么办?

管理中心回复:目前的情况是这样的:在2007年6月1日之后,我中心在管理部开通自动合并账户业务。该业务指在管理部公积金系统内存在一个缴存人多个住房公积金帐户的情况时,在证件类型、证件号和姓名完全一致的前提下,公积金管理系统按照封存状态账户并入缴存状态账户的原则,在管理部完成新增、封存、启封变更确认后,系统会自动输出该职工存在封存账户是否合并等提示信息,若经办人员确认选择合并,则系统会将该缴存人的多个账户进行自动合并。如果不符合自动合并条件,则您还需单位经办人为您办理转移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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