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北京户口异地购房取款的手续疑问[住房公积金提取]

2009-09-02 09:09   来源:北京公积金管理中心   分享到:

2001年-03年在北京工作,后离开北京,现已在深圳以贷款的形式购买了二手房,因在办理二次身份证件的时候将身份证号码输错,导致在购房合同及房产证上登记的为错误的证件号码,按照当地的政策若修改房产证须还贷完房产解除抵押才能修改,为此当地派出所也出具相应的证明是为同一人,在办理公积金提取时,凭该证明是否可以办理?另外原北京的单位已倒闭了,那又如何审核?烦请公积金中心的工作人员给予解决的办法,谢谢了!

管理中心回复:1、对于您的问题,建议您直接咨询单位缴存管理部。 2、如果原来为您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位仍然正常存续经营,那么您还是需要通过单位为您办理相关手续。如果您的原单位已经不存在,且到开户管理部办理了集体封存及注销手续,您的住房公积金帐户还是会封存在开户管理部,如果您符合规定的提取条件要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可以本人自己持相关证件、材料去开户管理部办理相关手续。如果您联系不上原单位,建议您本人持身份证到我中心下属的管理部去查询您以前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管理部具体为哪一家,并向原缴存管理部咨询。或者看能否查询到您以前的缴存信息以便获取您原单位的联系方式等相关信息,以便与原来单位取得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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