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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1-01 19:18   来源:   分享到:

您好!我是北京通州人。我的户口是在上大学时转为居民户口的,但是我的父母都是农业户口。2008年7月1日在某单位任职,劳动合同注明试用期至7月31日止,合同截止日期为09年6月30日。在任职期间,缴存公积金。但是我不知道08年7月份有没有上。 现在,由于之前我父亲病重,家里因此负债。 我想请问: 1、单位并没有给我什么联名卡,我手里没有任何凭证,也没有对账存折。我该如何索取联名卡? 2、我认为我属于“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的情况,但是由于我是居民户口,我父亲是农业户口,这种情况下,我该如何提取公积金?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谢谢!

管理中心回复:1、目前我中心正与相关商业银行联合推出“既能查询住房公积金又能作为银行储蓄卡使用”的公积金联名卡。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是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有效凭证。作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义务为缴存人发放缴存凭证。在办理了联名卡后,职工可以实时查询个人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可以用《住房公积金对账簿》打印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明细情况,这是和以前查询卡的最大区别。通过这些服务内容可监督单位按时、足额为自己缴存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是由缴存单位统一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中心为缴存职工集中办理,而个人自己不能办理,您可以通过原单位申请办理。 2、对于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情况提取住房公积金与您的户口性质没有关系,建议您可以在网站“政策法规 - 中心文件 - 住房公积金归集政策”中查阅到《关于职工家庭突发事件提取住房公积金问题的通知》(2006-5-29)文件。对于提取条件以及相关手续文件附件都有详细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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