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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1-06 10:30   来源:   分享到:

老师:您好! 我想咨询:我已经全款(朋友借款)购买自住二手房,买房前没有交住房公积金,买房后交住房公积金,请问这种情况是否可以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如何办理?请回复,谢谢!

管理中心回复:如果您能按照规定提供相关购房材料,是可以根据购房提取的条件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的 。 提取时,采用一次性付款购房的,提取时提供购房合同、购房的全款发票、本人身份证(以上资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提取储蓄帐号;采用贷款方式或分期付款方式的,提供购房合同(复印件一份)、借款合同、首付款发票、本人身份证(三种资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提取储蓄帐号;对于购买二手房的,提供过完户的产权证、契税的完税凭证、办理贷款的还须提供借款合同、本人身份证(以上资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提取储蓄帐号,到原北京工作单位公积金经办人处填写相应的单据,然后由单位的经办人到管理部办理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以办理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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