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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1-12 23:44   来源:   分享到:

您好,请问准备材料中关于户口本的问题。我们是买方。 1.关于户口,我是北京市集体户口,我妻子是江西户口。我们两都交了住房公积金。我应该怎么准备? (1).我的北京市集体户口卡,我妻子的北京市暂住证。 (2).我的北京市集体户口卡,我妻子的北京市暂住证,我妻子在江西的户口本首页,本人页及变更页。 请问我应该准备什么? 2.贷款还请证明,这个去哪里开证明,我和我妻子目前都没有办过贷款。 3.初审时是必须买卖双方都到场嘛?是夫妻必须到场吗? 4.面签时需要卖方到场吗?卖方是一个人来,还是必须要夫妻两个人? 谢谢!

管理中心回复:1、对于北京集体户口需要提供户口本人页、变更页的原件及复印件,外地户口提供暂住证原件复印件以及户口本首页、本人页变更页的复印件。2、如果你们之前没有办理过住房公积金贷款,则不需要提供还清证明。3、根据规定,初审的时候,买卖双方都必须亲自到场。其中,买方夫妻均应到场。由于不了解您买卖双方具体情况,例如卖方房产证是否有共有权人、采用何种担保方式等,对于卖方是几人到场,建议您向具体受理您贷款申请的业务部门咨询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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