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我于12月11日办理了买2手房的面签程序,面签柜台告诉我直接与银行办抵押登记后就可以放款.我于12月14日与选定的建设银行北京分行朝阳支行取得联系,建行朝阳支行告之需要我个人与其指定的一家房产中介自行去建委做房本抵押登记,并要私下支付600元登记代理费给那家中介(请注意不是支付给建行).本人认为这家中介系建设银行朝阳支行自己找的,并非本人委托,因此不同意支付600代理费给中介.本人要求直接与建设银行朝阳支行一起到建委办理抵押登记手续,但被建行无任何理由予以拒绝.
请问这种很明显的银行推卸自身责任的情况,咱们住房公积金中心可以帮助协调吗?如果管不了银行,本人能办理变更银行的手续吗,如何办理?多谢多谢!
管理中心回复:对于您所说的情况,建议您直接向受理您贷款申请的具体贷款业务部门咨询核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