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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1-10 23:35   来源:   分享到:

2009年11月我离开原单位(名人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到新单位(北京星徽旗舰汽车销售有限责任公司)上班,保险·档案都转移到新单位,后来因原单位有同事,取公积金才知道,公积金需办合并,但回到原单位,原单位已经名存实亡,人去楼空,找不到负责人了,我到新单位,需办理住房公积金合并,请问我该怎么办理

管理中心回复:如果原来为您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位仍然正常存续经营,那么您还是需要通过单位为您办理相关手续。如果您的原单位已经不存在,且到开户管理部办理了集体封存及注销手续,您的住房公积金帐户还是会封存在开户管理部,如果您符合规定条件要转移住房公积金时,可以本人自己持相关证件、材料去开户管理部办理相关手续。如果您联系不上原单位,建议您本人持身份证到我中心下属的管理部去查询您以前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管理部具体为哪一家,并向原缴存管理部咨询。或者看能否查询到您以前的缴存信息以便获取您原单位的联系方式等相关信息,以便与原来单位取得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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