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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1-11 19:07   来源:   分享到:

03-09年在某私营单位工作,公司04年2月起给上了三险,公积金则是从08年12月才开始上的。有一个阶段三险的缴费基数比较低,一直维持在2000左右,请问如果向原单位要求补缴公积金,此时的缴费基数按照先前三险的缴费基数算呢,还是按照本人每月应付工资的数字来算呢?另外,这个阶段,本人是否可以直接向开户管理部门投诉呢?谢谢您的解答。

管理中心回复: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核定与三险缴费基数没有必然联系。缴存基数:指职工个人上一年度内月平均工资。即以职工个人去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 的月平均工资为基数。缴存基数计提办法:计算缴存住房公积金工资基数时,按照《关于计提职工住房公积金工资基数有关问题的通知》(京财经二 [2001]1227 号)规定,按工资总额扣除以下项目计算: ( 1 )行政事业单位计提住房公积金工资基数按照上一年职工工资总额扣除以下项目计算:   a 2000 年 4 月后发放的提租补贴;   b 按照住房货币化政策规定需发放给职工的住房补贴;   c 单位发放给职工的通讯工具补助;   d 过节费;   e 伙食补助。 ( 2 )企业单位计提住房公积金工资基数按照上一年职工工资总额扣除以下项目计算:   a 2000 年 4 月后发放的提租补贴;   b 按照住房货币化政策规定需发放给职工的住房补贴;   c 单位发放给职工的通讯工具补助; 3 .按照国家统计局规定,工资总额包括六部分: 1 计时工资; 2 计件工资; 3 奖金; 4 津贴和补贴; 5 加班加点工资; 6 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如果您对单位核定的缴存基数存有异议,可以向单位缴存公积金的管理部反映相关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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