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自然死亡,如何提取公积金[住房公积金提取]

2010-01-25 09:56   来源:北京公积金管理中心   分享到:

职工去世后,他的公积金从贷款后,一直没有办理过提取文件。现在人已经不在了,应该如何由家属来办理?是单位的联名卡。

管理中心回复:职工死亡办理销户,如职工死亡前已办理了可以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取的个人储蓄卡,法定继承人可提供凭公安机关开具的职工户口注销证明或被宣告死亡证明、死亡职工开立的个人储蓄卡账号,并在“住房公积金个人储蓄账户明细表”上签字,将支取款项直接划入该账户中。职工死亡前未办理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取的个人储蓄卡的,则由该职工的遗产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持身份证原件,通过单位向管理部提供死者的死亡证明或户口注销证明、经过公证的遗产继承文件或由公证部门出具的有关遗产继承的公证书、遗产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用于支取住房公积金的个人储蓄卡账号,管理部审核上述材料,留存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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