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积金提取所需材料的疑问[住房公积金提取]

2010-01-27 15:56   来源:北京公积金管理中心   分享到:

我已在北京工作三年,并缴纳了三年工资金。现在想提取公积金,我所购房的住房是六年前在沈阳一次性付款购买的商品房,当时办房产证时,都已经将相关的购房发票和购房合同上交给了沈阳当地的房产部门,现在已经无法提供这些材料。现在自己的手中只有房产证和契税证。这种情况下,要提交公积金需要准备什么材料呢?是否按购买二手房的情况提供材料就可以呢,盼回复,谢谢!!

管理中心回复:根据规定:(一)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合作建房、集资建房等自住住房的,提供购房合同或购房协议、购房发票;   (二)购买危改回迁房的,提供拆迁协议、购房发票;   (三)购买二手房的,提供房产证、契税完税凭证;   (四)购买公有住宅楼房的,提供单位房管部门出具的购房协议或者购房证明、购房收据。在职工购房后,如果能按照规定提供相关购房材料,便是可以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的。相反,如果不能提供或提供不齐全,便是不可以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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